刑事辩护
[犯罪构成]包庇罪的特别类型
2008-12-17 22:30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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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362条规定:旅馆业、文化娱乐业、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,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,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,依照刑法第31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,即按包庇罪定罪处罚。这种特殊包庇罪的特征如下:一 主体是旅馆业、文化娱乐业、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,包括在上述单位工作或者受雇佣的一切人员,如负责人、正式职工、临时工。